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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0-07-14 来源:易榕旅网

婚后获赠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父母出资夫妻获赠的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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