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应当被认定为男方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男方在此之前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女方,同时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当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和分配方法,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法院在分配这套房产的时候,还是会考虑到男方个人出资的情况,男方可能会获得更多的房产部分。
一、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您作为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是否有协议,有协议并且有效就按照协议约定,无协议要看房产的出资、是否是具有婚意的购房。有以下情况:(一)男方全款购房,此情况就要看是否是具有婚意的购房,如果男方为了结婚才买的房产,购买时间离结婚登记时间相近,法院可以认定为是共同财产,如果男方并不是为了结婚买房,只是在同居期间购房,法院处理此房产会酌情判决,在双方都有份额的情况下向男方有适当的倾斜,有的法院也可以认定为是男方借名买房的行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二)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此情况也要看是否是具有婚意的购房,如果双方是为了结婚买房,法院可以认定为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同居期间购房,法院更倾向于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二、离婚不进行分割的财产
同时民法典对个人财产的范围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这四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前的个人财产。
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是婚前获得的财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在结婚之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有女方在结婚之间收到男方家庭赠予的彩礼或者女方家庭赠予的嫁妆,因为这些财产都是结婚之前获得的,因此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赠予合同或者遗嘱中明确指定的财产。
一般我们说在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继承的财产和接受赠予的财产也理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过不管是接受赠予的财产还是继承的财产归属问题,被继承人和赠予人都有决定的权利,因此如果赠予的过程中在赠予合同中明确一个人获得赠予;或者在继承过程中遗嘱中明确了继承对象仅为一个人,那么不管是继承的财产还是获得赠予的财产,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
现在结婚之前买房是相当常见的事情,并且因为现在房价特别高,因此按揭买房比较常见。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是不可以分割的,不过一方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
因为婚前按揭购房的房子,房子的产权属于买房一方,不过因为房子是按揭购买的,婚后还需要共同还贷款,因此按揭购买的房子需要分为婚前的首付和房贷部分和婚后的房贷部分。婚前的首付和房贷部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离婚的时候分割的是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同时婚后房子的增值部分也需要均等分割。
4、未建房子的宅基地或者婚前已经建房的宅基地。
如果宅基地上没有建设房子,那么拥有宅基地的一方也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因此离婚的时候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不会发生改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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