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所以丈夫欠债不能作为阻碍妻子离婚的理由。
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妻子需要进行清偿。债务是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清偿责任,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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