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等。
伤残鉴定机构给出的伤残等级,在民事赔偿中,是遭受伤害的伤残人员获得相应补偿的重要依据,伤残等级不同,获得的补偿数额不同。在适用《刑法》和《治安处罚法》中,是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重要依据,伤残等级不同,侵害人受到的处罚不同。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伤残鉴定与刑事案件中的伤情鉴定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不同。
伤残等级评定后,可能需要赔偿以下内容: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
1、鉴定目的不同,伤情鉴定通常是为了确定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伤残鉴定通常是为了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2、鉴定的委托人不同,伤情鉴定通常是由办案机关进行委托(例如公安机关),一般不收费;伤残鉴定是由受害人委托鉴定,需要支付鉴定费。
3、鉴定依据标准不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三大类;伤残鉴定根据事故原因不同有不同的鉴定标准,例如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伤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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