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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非法办学的方法

2020-03-21 来源:易榕旅网

非法办学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分、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以及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非法开办学校的行为包括擅自分立、合并学校、改变学校信息、发布虚假招生信息、非法颁发证书、管理混乱、欺诈手段获取办学许可证、伪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恶意终止办学等。

法律分析

非法办培训班的,会由教育行政部门予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开办学校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拓展延伸

打击非法办学的有效措施

打击非法办学的有效措施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非法办学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其次,加强执法力量,加大对非法办学机构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办学活动。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办学的认识和警惕,增强社会对非法办学的共识和抵制力量。此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非法办学,形成合力。最重要的是,加强对合法办学机构的支持和监管,提高教育质量,减少市场对非法办学的需求,从根本上遏制非法办学的发展。通过以上综合措施的有力实施,才能有效打击非法办学,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和教育的健康发展。

结语

打击非法办学是维护教育秩序的重要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对非法办培训班和学校的违法行为将采取严厉措施,包括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分、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宣传教育和合作打击等综合措施,我们能够有效遏制非法办学的发展,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教育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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