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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作居住证的需要哪些条件

2020-09-08 来源:易榕旅网

办理材料

一、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在北京居住证明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提供网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

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北京设立的外国(地区)和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当资质和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领域和特殊行业紧缺急需人才。

四、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公安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及机动车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纳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相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三条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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