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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第63条

2020-01-09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法第63条规定内容是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除此之外,道交法对行人通行还作出了如下规定:

1.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2.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3.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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