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合同是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的,所以出借人没有下款的,借款合同未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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