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了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正常结婚登记并不需要离婚证,所以离婚证丢了是不影响复婚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一、办理复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复婚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办复婚需要的流程是:
1、男女双方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2、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领结婚证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需要到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详细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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