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房是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实施合同网签;如果是租赁当事人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实施合同网签。
1、《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原件);
2、出租方与承租方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住房权属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申请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共同到场(如出租方和承租方为自然人且有共有人的,双方至少有一人到场)
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租赁合同备案需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到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所需提供的文件包括:
1、网签租赁合同原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租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承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未满18周岁儿童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租赁部分房屋需提供物业出具房屋平面图并加盖公章。
在房屋所在地的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承租方和出租方除提供上述资料之外,还需要填写《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一份并签字。
二、房屋租赁备案的范围是什么?
办理新增登记备案时,住房证明为下列7种类型的,应当提交网签合同文本后,方可办理租赁备案:
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3、红色不动产权证;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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