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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

2021-10-16 来源:易榕旅网

本文介绍了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和违约金过高的处理方式,以及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包括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和主体要件三个方面。违约金过高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形式要件,即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的外在形式,例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双方借款意图的形式。

2. 实质要件,即借款的实际交付。

3. 主体要件,即借款的主体不是经批准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民间借贷中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过高的办法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只能由借款人偿还。

三、民间借贷讼诉时效是几年

民间借贷讼诉时效是三年。按照规定,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包括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和主体要件三个方面。在民间借贷中,如果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民间借贷中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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