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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非要两个人到场吗

2021-02-05 来源:易榕旅网

离婚必须两个人到场,具体情况如下:

1、协议离婚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是确因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都必须出庭。

一、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二、办理离婚证在哪里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总之,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才能办理协议离婚,离婚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

三、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吗

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但是办理离婚,不一定非要在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协议离婚需要备齐材料,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达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原告就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书等证书和资料,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住居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如果该离婚诉讼符合人民法院的受理条件,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受理。

四、孕妇在怀孕期如何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途径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孕妇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一)协议离婚

孕妇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完全由夫妻双方决定。

孕妇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孕妇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诉讼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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