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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证到期换证

2022-03-02 来源:易榕旅网

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满后,持有人在北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一年内,北京市居住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居住证签注业务只是将原证卡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等信息进行更新,不会换发新证。今年,北京将加快居住证制度的研究,预计将配备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另外,居住证考虑不设申办门槛,以促进来京人员主动登记,对不办证件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将给予处罚。颁发条件如下:1。在北京有稳定的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北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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