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多久催一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执行法官强制执行时间为6个月。如果六个月没有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执行。法院从立案到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就已经开始执行了。多长时间能执行结案没有准确时间,需要根据被执行人是否好找,以及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等诸多因素确定。
法官手上的执行案件较多,用电话传唤被执行人是常用的工作方式,无可非议。作为执行申请人除了到法院与执行法官交流外,最有效的措施是,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的位置信息和财产信息,便于让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因为法官答应当事人强制执行,法官自己也要找这些信息。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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