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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2020-01-31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具体如下:

1、发生的时间不同;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3、行为结果不同;

4、刑事责任不同。

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中。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动恢复或自愿赔偿损失,都不能认为是中止,而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2、必须自动地中止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自动地中止犯罪,就是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犯罪活动,其表现为行为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如果行为人受到阻碍或感到恐惧认为自己已不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的进行,就不是自动中止犯罪,而是被迫停止犯罪,因而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或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不限于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在实行终了之后犯罪既遂之前,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采取积极行为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是犯罪中止自动性的一种表现。

犯罪中止的情形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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