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汽车过户流程如下:
1、车辆查验,和新车上牌查验车辆流程类似,查验车辆外观以及是否改动,是否存在车辆异常等;
2、拓号、拆牌,拍照;
3、开具发票,一般就是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4、变更车辆所有人、选号,上牌,取得变更后的登记证书,新的行驶证。
一、车辆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原车主、新车主的身份证;
2、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3、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二、车辆过户需注意以下事项:
1、在办理二手车过户时卖方需要出具相关的手续证明材料,包括车主的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
2、如果是二手车经销商,那么则应由经销商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3、买卖双方应带齐以上证件,到车管所办理手续,并签署买卖合同。
总之,汽车过户需要的手续为车辆查验,拓号,拍照,拆牌,开具发票,变更车辆所有人,选号,上牌,取得变更后的登记证书,新的行驶证。以上各个手续办理完成之后,车辆的过户就完成了,车辆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使用新的车牌号和车辆行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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