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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车追尾算谁的责?

2020-10-19 来源:易榕旅网

超载和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发生交通事故要根据情况而定。

具体有以下情况:

1、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后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冲上来造成追尾事故的,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后车负全责。

2、在道路行驶时,前车突然倒车导致的追尾事故,由前车负全责。

3、因为会错过了转弯路口,而强行在道路上倒车行驶,往往会导致后车反应不及而发生追尾碰撞,由前车负全责。

4、如果后车车速过快,就会极容易造成车毁人亡的结局。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前车负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超车变道被追尾责任划分如下:

1、如果是前车变道突然就碰车,前车在未完全变道到道路内被撞侧面,则由前车负全责;

2、但是如果是前车已经将车辆完全摆正到道路内侧了,后车撞上来的情况下,则由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

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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