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造成伤残的劳动者,无论是否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都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交通费等。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延长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残评定后享受伤残待遇,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由单位负责。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工伤造成伤残的,无论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都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劳动者工伤认定后辞职,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补偿。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拓展延伸
工伤与离职:权益保障与赔偿机制详解
工伤与离职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对于受伤的员工来说尤为关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员工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时,他们有权享受一定的权益保障和赔偿机制。工伤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偿金、丧失劳动能力补偿金等。而离职与工伤之间的关系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例如员工是否因工伤而离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条件等。综合而言,员工在工伤与离职问题上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保障和赔偿机制,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工伤与离职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对于受伤的员工来说尤为关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时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和赔偿机制。工伤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偿金、丧失劳动能力补偿金等。离职与工伤之间的关系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例如员工是否因工伤而离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条件等。员工应了解自身权益保障和赔偿机制,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