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介绍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共分为10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意识消失、活动受到限制等情况。同时,还介绍了一、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分别对应日常的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到限制且只限于居住范围之内、职业的种类受限及社会交往严重受到限制等情况。
法律分析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总共分为10个等级。这10个等级分别为:
1、一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劳动能力、意识消失、活动受到限制只能卧床。
2、二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帮助,无法工作,只能在床上或轮椅上活动。
3、三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不能自己单独生活,需要人监护,日常活动只能在室内。
4、四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日常生活受到限制,需要别人帮助,工作受到限制,各种活动受限。
5、五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日常生活部分受限,只能在就近区域进行活动,能够工作但是需要减轻工作。
6、六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日常生活部分受限,但是能部分代偿,少数情况需要他人帮助,不能继续原来的工作。
7、七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严重受限,但是短暂活动不受到限制,需要缩短工作时间。
8、八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和活动能力部分受到限制,可以继续工作,但是远距离流动受限。
9、九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大部分受到限制,工作能力下降。
10、十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的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能力部分受到限制。
一、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四级工伤鉴定标准为日常的生活能力严重受限或者是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到限制且只限于居住范围之内的活动、职业的种类受限及社会交往严重受到限制。具体的标准为中度智能损伤;单肢瘫肌力小于等于二级;精神病性的症状致使其缺乏社交能力;双手部分的肌瘫肌力小于等于二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而不能修复或者是反复手术失败。
结语
这段话介绍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共分为10个等级,并详细描述了各个等级的标准。在最后,提醒读者需要注意工伤鉴定标准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之间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零四条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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