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市委编办根据班级数、学生数情况,核定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人员控制数,作为补充工作人员的限额,同时作为核拨经费和单位岗位设置的主要依据。市属学校的编外教师和编内人员一同实行实名制管理,总数不超过人员控制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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