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欠货款的人死了,欠款由其继承人还。债权人可以请求其继承人还款。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也可以选择不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儿子没有义务替欠款人还债;但是,如果儿子继承欠款人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债务;放弃继承的,可以不用偿还,借款人也不能找欠款人的儿子追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为被继承人清偿其所负的债务,遗产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也就是说,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实际价值足以清偿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通过执行其遗产来实现债权果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遗产清偿完毕后,债务也就消亡了,当然,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自愿为其清偿债务,也是法律所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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