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
1、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2、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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