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1)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转账支票是一种最基本的同城支付结算业务品种,只能用于本地(已可以异地转账)。
(2)现金支票。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
2、用途。
(1)转账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2)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能转账。
3、背书
(1)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2)现金支票。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一、支票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自2007年6月25日起支票实现了全国通用,异城之间也可使用支票进行支付,结算。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已于2007年6月25日建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了支票在全国范围的互通使用,这样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持任何一家银行的支票均可在境内所有地区办理支付。
1、普通支票的运用范围普通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可以转账,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单位、个人经济户和个人在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和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可以使用支票。
2、定额支票的运用范围定额支票是收购单位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向农户支付收购农副产品款项的票据。
定额支票的面额和结算期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需要确定。定额支票自银行签发后生效。
定额支票不记名、挂失。收购单位在结算农副产品价款时,是付现金还是使用定额支票,由农户自由选择。
收购单位和农户在接受定额支票时,应审查签发银行的印章和签发日期是否齐全。
农户可凭定额支票向银行或信用社兑付现金、归还贷款、转存储蓄;在结算期内可用于交纳农业税、支付承包金和向当地商业、供销部门一次购买商品。超过结算期的,银行签发日按照定活两便储蓄利率计息。
商业、供销、税务等部门收进的定额支票,应在背面加盖印章及时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
银行对商业、供销、税务等部门送交的定额支票,不支付现金,超过结算期的不计付利息。当地信用社(站)兑付定额支票垫付的现金,银行按行社往来利率和垫付时间计利付息。收购部门对超过结算期和未用完的定额支票应及时交还银行,银行将相同金额的资金转人收购部门账户。
定额支票属有价凭证,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单位、农户或银行如因被盗、丢失造成资金损失,应自行负责。
二、转账支票当天可以取钱吗
不能。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进行提现。转账支票是由单位签发的,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上支取款项的凭证但是可以先将款项转账的个人的银行卡中,之后再从卡里取出现金。它适用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往来的款项结算。转账支票由付款单位签发后交收款单位,不准委托收款单位代签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各单位使用转账支票必须遵守银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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