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2020-04-07 来源:易榕旅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刑法修订条文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面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

(1)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三)第八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就是说这样的恐吓这是构成犯罪的。

任何公民都是不可以随意的侵犯其他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了危害或者恐吓他人的行为后也构成了寻衅滋事的罪行,当出现了威胁恐吓行为但是没有构成犯罪行为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则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