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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货损赔偿办法

2021-02-19 来源:易榕旅网

快递服务中,托运人可选择保价或不保价服务。选择不保价的,快件物品损失按最高赔偿标准不超过快递费用的5倍赔偿;选择保价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保价费按所保价物品价值的1%-3%计收,需提供有效凭证。

法律分析

托运人(寄件人)可根据交寄快件物品的重要性、易损性等,自主选择保价或不保价快递服务品种。如托运人(寄件人)对交寄快件物品选择不进行保价,则双方确认交寄快件物品实际价值不超过其支付的快递费用5倍。选择不保价服务品种的,如交寄物件物品毁损灭失,按照双方在快递详情单上的约定进行赔偿,如双方没有约定,按照最高赔偿标准不超过托运人(寄件人)已支付快递费用的5倍赔偿。

选择保价服务品种的,双方确认交寄快件物品实际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若快件物品毁损灭失的,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保价费按照所保价快件物品价值的1%-3%计收,托运人在向快递服务单位办理保价手续时,应当向快递服务单位交付能够证明快件物品价值的有效凭证,经快递服务单位的查验确认,取得快递服务单位开具并盖有公章戳记的保价单据。

拓展延伸

申通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政策与程序

申通快递对于货物损坏的赔偿政策与程序非常重要。根据申通快递的规定,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坏,客户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首先,客户应在签收货物时仔细检查货物的完整性,并及时向申通快递报告任何损坏情况。然后,客户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或损坏报告,以支持赔偿申请。申通快递将根据货物的价值和损坏程度进行评估,并按照其内部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客户可以通过申通快递的客服热线或在线投诉渠道提出赔偿申请,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得到答复。申通快递致力于保障客户的权益,确保货物损坏时能够及时、公正地进行赔偿。

结语

申通快递对于货物损坏的赔偿政策与程序非常重要。客户应仔细检查货物完整性,并及时报告损坏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赔偿申请,申通将根据货物价值和损坏程度评估,并按内部标准赔偿。可通过客服热线或在线投诉渠道申请赔偿,申通致力于保障客户权益,确保公正、及时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快递业务第五十七条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报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快递业务第五十六条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

快递企业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九章附则第八十四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信件,是指信函、明信片。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不包括书籍、报纸、期刊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平常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给据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邮政设施,是指用于提供邮政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邮筒(箱)、邮政报刊亭、信报箱等。

邮件处理场所,是指邮政企业专门用于邮件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投递等活动的场所。

国际邮递物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户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用户相互寄递的包裹和印刷品等。

邮政专用品,是指邮政日戳、邮资机、邮政业务单据、邮政夹钳、邮袋和其他邮件专用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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