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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怎么用

2022-06-04 来源:易榕旅网

深圳公积金的用途具体如下:
1、可提取用于购房、还房贷、支付房租;以及支付装修费、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
2、可申请贷款。连续按时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职工退休,或是失业且年龄较大,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本息余额;
4、特殊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等;
5、可用于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职工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提取公积金;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积金要使用的话,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住房,或者装修等。那么剩下来的支取,只需要按照具体的使用用途,根据当地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填写表格、提供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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