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金按照军龄计发,满16年的退役军官可获得计发基数的60%,每多1年增加2%;满16年的退役军士可获得计发基数的50%,每多1年增加2%。
法律分析
符合逐月领取退役的年限,逐月领取退役金领取者极有可能是工作16年或者以上,领取者需要符合三期以上士官这个条件,与自主择业一样,领取者需要一定的年限作为起始标准,达到职业军官的条件之后,领取者需要通过所在单位以及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来评估。
退役金根据担任军士年限,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确定,具体计发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担任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官,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60%确定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
(二))担任军士满16年的退役军士,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50%确定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
拓展延伸
退役人员如何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标准?
退役人员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标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退役人员必须是正式服役并完成退役程序的军人。其次,退役人员需要达到退役年限要求,通常是满足一定的服役年限。此外,退役人员还需要通过相关的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领取退役金的要求。最后,退役人员需要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退役证明、银行账户等信息。一旦符合以上条件,退役人员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逐月领取退役金,以保障其后退役生活的经济需求。
结语
退役金的领取条件相对较为严格,需要退役人员满足一定的年限和其他要求。根据退役人员的服役年限和职位等级,退役金的计发比例也会有所不同。退役人员需要通过单位和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的评估来确定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同时,退役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明和退役证明等。一旦符合条件,退役人员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逐月领取退役金,以满足他们的经济需求。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第三条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坚持突出服役贡献、体现尊重优待、鼓励就业创业、纳入社会保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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