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集体产权房拆除后的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2020-05-29 来源:易榕旅网

集体产权房拆除赔偿方法包括: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期临时建筑应适当补偿;拆迁住宅房屋补偿可选择货币补偿、产房屋调换和农民自建方式;拆迁人还应给予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法律分析

集体产权房拆除赔偿方法如下:

1、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拆迁住宅房屋补偿: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房屋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3、拆迁非住宅房屋补偿: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拓展延伸

集体产权房拆除后的赔偿纠纷:权益保护与法律途径

集体产权房拆除后的赔偿纠纷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为了保护相关权益并解决纠纷,可以采取多种法律途径。首先,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寻求和解,双方可以就赔偿标准、方式和期限等进行谈判。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包括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将起到重要作用。此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也是明智之举,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确保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总之,通过权益保护和法律途径的综合运用,集体产权房拆除后的赔偿纠纷可以得到妥善解决。

结语

针对集体产权房拆除赔偿问题,可采取多种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协商和调解是首选,双方可就赔偿标准、方式和期限等进行谈判。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法律救济,包括提起行政或民事诉讼。专业律师可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确保权益得到最大保护。通过权益保护和法律途径的综合运用,集体产权房拆除后的赔偿纠纷可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