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成都房产过户离婚程序的相关内容。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共有证的房地产证、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和委托书等材料,并前往当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对于有房贷的情况,还需要提供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过户所需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和工本费等。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离婚协议书需要盖公章或申请法院判决,离婚涉及房屋转移时需要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
法律分析
一、成都房产过户离婚程序
1. 准备材料:
-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 如有共有证的房地产证;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 委托书。
2. 办理手续:
- 到当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提交上述材料,办理离婚过户手续。
1、针对房产还有房贷的情况,需要提供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第一步,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第二步,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2、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二、过户所需费用
税类: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工本费20元。
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只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三、注意事项
1、夫妻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但是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一定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3、两方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结语
成都房产过户离婚程序需要准备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共有证的房地产证、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和委托书等材料,到当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提交上述材料办理离婚过户手续。对于房产还有房贷的情况,还需要提供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如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等。办理过户所需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和工本费等,具体费用根据房屋产价而定。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离婚协议书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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