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结婚家庭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9条第二款规定:“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超过两年或已经生育子女,因感情破裂提出分手或离婚的,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你与张某共同生活时间已超过两年,且生育了子女,故不可以要求张某返还彩礼,但可以要求张某承担你们女儿相应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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