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不受发工资周期影响。公司自行规定的上半月离职不缴保险等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可举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也可仲裁要求补缴,都会得到支持。个人部分需自行承担。离职后,员工可选择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缴费或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前后缴费时长和个人账户余额将累计计算。
法律分析
15号离职,公司有义务给缴当月社保。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15日当天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你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拓展延伸
员工离职后单位社保缴纳政策解读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员工离职后单位仍然需要继续交纳社保。离职并不影响单位的社保缴纳义务,因为社保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社会稳定。即使员工离职,单位仍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这些费用的缴纳有助于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员工在离职后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因此,单位应当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以遵守法律法规,并保护员工的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员工离职后单位仍需继续缴纳社保费用,以保障员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离职并不影响单位的社保缴纳义务,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单位应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维护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转,确保员工离职后仍享有相应待遇。请单位依法履行义务,保护员工权益。如有问题,可向社保中心举报或仲裁机构寻求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健全乡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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