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申请离婚证明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
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3、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
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2、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3、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4、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证明的几种形式
离婚证明形式包括: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以上离婚证明只需提供一种即可。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为双方达成一致自愿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调解书为由一方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经由法院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的。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
离婚判决书为双方没达成一致,由法院判决处理的。
离婚判决书为初审(一审)判决书时需同时提供由原审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或未上诉证明。
离婚证明材料上需详细、准确地写明该房屋的地址及归属,如果标注不详细需原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先析产换证(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材料),产权证变更为新产权人“单独所有”后再报税、过户。
三、离婚证明怎么开
夫妻双方携带户口薄,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须经公证)或判决书等文件,到民政部门办事窗口即可办理离婚证。办妥后户口薄需要到村委会或居委会修改婚姻状态
户口薄和离婚证是将来再次办理结婚证明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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