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转诊:
1、办理转诊手续:一般需要主诊医生开出一份诊断证明,然后盖上医院公章。
2、填写转诊申请表:申请人填写转诊申请表,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然后申请人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出院结算:申请人持社保卡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在新农合窗口直接结算。
二、在外居住异地就医: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最好先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局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然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这样就可以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医。办理备案时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异地长期居住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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