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可以以精神出轨为由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能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必须是实际的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民事诉讼证据,如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的结婚证等。
一、通过一方怎么去办理离婚
一方想要离婚的,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对方不同意,也是可以离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应该怎么解决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实在证明不了的,当事人可以依人民法院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可以上诉,还可以等待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此外,如果属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几率有多少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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