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伙生意营业执照可写其中一合伙人的名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他人的名字可记录在合伙人名录中,具体可以自行协商决定。申办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事务的执行;
入伙与退伙;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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