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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民间借贷怎么认定

2020-11-25 来源:易榕旅网

民间借贷中夫妻一方签字,如果另一方事后追认,或者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该借款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如果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的,归个人使用的,则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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