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旧称北京市暂住证,并不等同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获得北京居住证的人在部分情况下可以获得等同于京籍的资源和条件。颁发条件北京今年将加快居住证制度研究,有望搭载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福利等功能。此外,居住证考虑不设申办门槛,以此推动来京人员主动登记,对不办证件的个人和用工单位,将出处罚办法。颁发条件如下:
1、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3]
4、连缴个税或社保6个月,凭证可证明在京居住时间的,11月30日前可实现居住证网上登记和申报,请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2]进行申请。个税或者社保证明,需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来提交定制证明申请。
5、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居住证无需自己申办,将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发放。制证单位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来京人员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公安、人社、工商、司法、住建、国土、教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审核申领人材料,办理结果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告知;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办理程序在北京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之前,对于政策的制定已经酝酿了一年多。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里对居住证持证人在城市享有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要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而作为《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落地政策,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需要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证申请材料。随后,这些材料将汇集到区公安机关,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分别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居住时间和就业、住所、就学状况的材料将一一"过筛"。从受理当天开始算起,15天内申请人就能领到《北京市居住证》。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也将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区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2016年10月28日起,来京人员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或登录首都之窗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点击链接进入"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经过实名注册后,申请人即可进入"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请办理居住证"平台,完成信息填写、预览确认等操作即可完成网上申请。待服务平台审核成功后,申请人可查看系统受理通知,并按"网约现场受理时间"到流管站或派出所办理相关业务。服务平台提供的网上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和申请办理居住证业务,只受理申请人本人的网上申请,不接受委托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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