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首先你要去想转入的学校那儿取得转入接收证,但是不同学校接收学生的条件可能不同,所以具体情况还是要去学校咨询清楚。
2.然后再拿到了想去的学校的转入接收证后,我们需要回到原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如果两个学校的学籍不同还需要去把学籍地调转了,并且要办理转学证明,还记得把学生自己的档案拿走,新学校是必须要学生本人的档案的,学生档案还必须有原学校的教务处盖章,学生还需要记住自己的学籍号,这在以后的考试等重要事件中都有很大作用。
3.再弄完了上述所需的东西后,差不多你就可以再去你想去的学校办理转学了,但是一些学校还会有其他要求,那么这就只能到时候再看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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