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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警察调查取证的后果?

2022-10-09 来源:易榕旅网

不配合调查取证,可以视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人民法院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章: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章: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章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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