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的意义是:1、避免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2、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3、承包人能够以用益物权人的地位直接对抗第三人的侵害。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指转让方也就是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在承包期限内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也就是新承包方的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具体包括互换、转让、出租(转包)、入股。法律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且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确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确定是:
1.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取得,也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
2.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
承包经营权可否转让
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但需要依法转让。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该内容由 张豆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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