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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信息技术的诈骗活动有哪些类型

2023-05-29 来源:易榕旅网

信息技术的诈骗活动的种类如下:

1、利用QQ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

2、网络购物诈骗;

3、网上中奖诈骗;等等。

一、怎么追回诈骗实时转账

诈骗实时转账追回办法是第一时间去公安局报案,提供被骗过程。要求警察陪同去银行办理冻结被害人银行卡的手续,以防诈骗犯进行转账操作。

遇到诈骗后,凡是涉及到资金的电话以及短信都不要相信,更不要去汇款,保持良好的防骗意识。其次当意识到被骗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提供证据和材料给民警,协助公安机关办案。最后涉及金额巨大的,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去公安机关立案,被骗的钱能够追回多少就是多少,但是不一定能全部追回,受害者要做好心理准备。

诈骗的主要类型主要有集资诈骗案;贷款诈骗案;票据诈骗案;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有价证券诈骗案;保险诈骗案等。其中网络诈骗最常见,其情形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一些软件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实施诈骗。

(二)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三)刷网评信誉诈骗。犯罪分子以开网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网上好评、信誉度为由,招募网络兼职刷单,承诺在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要求受害人在指定的网店高价购卖商品或缴纳定金的方式骗取受害人钱款。

二、微信冒充诈骗手段有哪些

有下列手段:

1.通过盗取微信帐号、绑定微信的QQ号码、以及手机号码等方式,诈骗者冒充家人联系,并以各种理由要钱;

2.诈骗者一般通过获取用户好友信息,通过微信换号等方式进而以借钱、商业资金紧张、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

3.诈骗者声称能“海外代购”,价格非常优惠,以此为诱饵进行诈骗。

三、信用证诈骗罪立案标准

主要表现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进行诈骗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

(3)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的;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这是指以上述3种方式之外的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开证申请人利用

“软条款”信用证,即“陷阱”信用证,单方面解除开证行保证付款的责任,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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