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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合并执行的说法合理的吗?

2024-04-19 来源:易榕旅网

是不能合并执行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缓刑和拘役不能合并执行,因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适用缓刑,也就是说适用了缓刑就不能执行拘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

一、缓刑和拘役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不同: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二)执行方式不同:

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三)对刑罚的执行不同:

拘役是对人民法院的刑罚进行执行。缓刑是暂缓量刑,暂时不执行处罚。

(四)适用对象不同: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条件如下: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五)限制自由不同: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的,其他缓刑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

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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