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庭前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之后,法院应该立案受理,将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书送达给被告,同时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