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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属于终局裁决?

2024-03-27 来源:易榕旅网

劳动仲裁对于追索工伤医疗费属于终局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争议,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此外,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方面的争议也适用终局裁决。

法律分析

追索工伤医疗费的劳动仲裁属于终局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查与决定程序

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查与决定程序是指对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的一系列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需要提交必要的材料和证明,包括工伤事故的证明、医疗证明、工资证明等。审查机构将根据这些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审查结果可能会有不同的决定,包括批准、拒绝或要求补充材料。申请人有权对决定提出异议,并有权申请复议或诉讼。整个审查与决定程序旨在确保工伤保险待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工伤医疗费的追索在劳动仲裁中被视为终局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争议,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劳动仲裁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查与决定程序包括提交必要材料和证明,审查机构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符合条件。申请人可对决定提出异议,并有权申请复议或诉讼,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确保公正性。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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