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社会保险记录;2、工资发放记录;3、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表;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5、考勤卡;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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