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姻过错方财产的分配标准如下: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过错方适当减少分配;
2、对于夫妻个人财产,一般不进行分配,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应当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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