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简单理解为生效的合同一定成立、成立的合同不一定生效。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合同一般都会成立,但如果是在合同内容中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生效要件则在满足要件的情况下合同才会生效。
一、合同生效条件是哪些
关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哪些的问题,合同成立并生效应当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指,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在形式上,一般对于合同形式没有限制,但是法律另外规定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才具有效力。另外,关于生效时间,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成立有哪些要件
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一致的吗?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不一致的,两者的区别是:(1)二者含义不同;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2)两者所属的范围不同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是回答有没有合同、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的问题,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至于法律会对该合同做出什么样的评判,与合同的事实存在与否没有关系。合同的生效属于法律的价值判断问题,是对已经存在的合同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衡量,主要是判断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是肯定合同效力还是否定合同效力。(3)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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