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医疗器械在医疗服务中出现问题导致患者受伤害时,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是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则责任主要应由生产厂家承担。患者或其家属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或生产厂家进行损害赔偿或其他的救济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发现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承担由产品质量引发的侵权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五条:在医疗保健活动中,医疗机构或者个人对患者采用医疗器械、药品等治疗措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从严限制医疗器械使用的;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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