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一般通过以下方式下达传票: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
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另外的法院代为送达;
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