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在迁入地的派出所,但是有的地方是在区政务大厅或者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办理。户口迁移办理流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第六步:派出所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